呣,單官司點呀?
CSA重要聲明August 2003


我們CSA「牌面」上本是輸梗的了,因為公司註冊法例上規定不可以自辯,必須聘請律師上庭,於愛貓救世軍這樣一個連受薪職員都冇的全義工慈善團體而言根本冇可能。幾經辛苦困難我們以有尋求公義的權利十分十分十分「幸運」申請到上庭的入場卷,方有機會申辯。
『年間往來數回, 那邊控方大狀擺出規格完備的律師陣勢, 相信所費不菲。而這邊CSA早已意決不會為官司挪用一分一毫經費 (損款是救貓用, 不是打官司用途), 決改由會長范醫生代表CSA出戰自辯。范醫生臨時師承貓友狀師 Tim Conti「學藝」出演, 今日我們藉此代表貓友獻上我們的感謝, 感謝他的仁義慷慨, 感謝他的專業意見, 以至我們可以暫時打勝一場強弱絕對懸殊的仗。Tim誇讚范醫生是born lawyer, 恭賀時笑說:「William, it’s not a mere achievement at all,you know……」范醫生答他當年若進不了醫科, 就會去讀法律。』
為什麼愛貓救世軍要堅持到底不屈服不改名?
因為愛貓救世軍的名稱正正可以準確地表達:
l 我們以愛貓情意啟蒙真善美,作為改造世界追求大同共融的理想
l 我們透過愛貓誘發憐憫之心,催化人道精神以達到自我救贖的信念。
我們不獨光愛貓,不是什麼貓迷貓癡的文娛消閑組織,甚至不因為貓隻救亡團體,我們總希望透過推廣愛貓(愛心領養反對買貓)落實把握這個愛心手段,從而發掘人性的光明面。
進行道德內化,旨望對世界有所改變,最終共鑄大同理想。
『CSA不視貓兒為寵物, 皆因寵物方才有「失寵」的可能。人於寵物的感應往往只是純個人喜好單管道的投射, 完全自我中心, 把對象「物」化、寵物化。(總之玩甚麼就叫甚麼迷: 車迷、球迷、明星迷。』
伴侶動物駐家庭所謂入屋,便成為人類與動物界(異類)溝通認知的橋樑腳色——緣牽萬物有情。其中所誘發之責任感、憐憫同情和同理心之潛移默化與的培育教化,視為人類稚小學習關愛之搖籃,始終被催化為發掘人性光明面之萬有引力。人貓共融十年樹人之漫長教化石的影響是長遠和深刻的。
愛貓救世軍相信: 一切從領養一隻貓兒開始……
『附註:
何謂「簡易治罪」 (Summary Judgment)?
通常控方胸有成竹, 認為辦方幾無還擊之力, 就向法庭提出「簡易治罪」之審判形式, 務求省費固章, 直接了當, 即場嬴個乾淨俐落作結。
呣,單官司點呀? 續篇
CSA會友通訊July 2004
2004年6月16日
一年後,『Summary Judgment』(簡易治罪) 繼續於高院上訴庭開審:控方救世軍以前庭法官犯錯為由不服上訴。
2004年6月18日
上訴庭公告判決結果: 救世軍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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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數場的官司CSA沒動過一分一毫 (捐款是救貓用,不是打官司用途),但相信大家連Dr. FAN在內都一定好有興趣知道兩年間救世軍往來幾回一拖二一拖三隊形十足的大狀師陣(上庭「快勞」2、3呎高)一共挪用了多少律師費? 他們的經費一樣是來自善信捐款啊。------這一點我們和他們是沒兩樣的。
感謝, 感謝之後還是感謝。感謝會友的支持。感謝會長Dr. Fan。感謝顧問律師Tim Conti。這位英國紳士貓友似乎比Dr. Fan自己還高興呢。Tim說:「William, do you know that you have defeated one of the top legal firms in Hong Kong-----」擾攘兩年多的官司終告一段落,對方三度提出三個證供均被判不成立。倘若對方『簡易治罪』內庭審訊敗訴後不繼續升級入稟召開『公審』(Full Trial) 的話, 我們的官司則可告終。
就是要去『公審』,
我們也是也是沒有甚麼好怕的。都是以平常心去應付吧。話說『公審』需時至少排期1年(?),
我們肯定可以有足夠時間心神回歸會務。重新出發飛翔,嬴取認受支持,再接再厲為貓兒謀福祉。
We work for the Cats
愛貓—愛動物—愛環境